人事处公告
关于选拔推荐2006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发布人:王立新  发布时间:2006-01-10   浏览次数:1353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关于选拔推荐2006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转发如下, 请各学院在2006年1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份报人事处。联系电话:67792316。

人事处

2006年1月10日


 
关于选拔推荐2006年度“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通知
 

教人司[2006]2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依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在总结近年来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经验的基础上,人事部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人发[2005]12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其他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优先推荐被纳入教育部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和科技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的优秀年轻学术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三、选拔数量和程序:

请你校(单位)推荐 名候选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须经学校(单位)党委和学术委员会审定后报出。

四、报送材料:

请各高校于2005年2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司教师与专家工作处:

1、推荐人选工作报告一份,该报告主要对推荐人选数量、产生程序等做简要说明,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一式十份(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

3、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书籍(封面、目录)、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等附加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份。

4、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的推荐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使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3.0版,相关软件和说明文档可在http://www.zhichen.com.cn/rjxz.asp上下载,有关技术问题可咨询吉林省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1-5797620-3)。

五、有关要求:

有关高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尽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校(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使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并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

 

联系人:章 雷 唐筠

联系电话(传真):010—66096523

电子邮箱:jsc@moe.edu.cn

 

教育部人事司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