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华大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通知 |
发布人:王立新 发布时间:2012-12-25 浏览次数:2853 |
各学院: 1、申请者须为纳入到2013年各学院年度选派计划的人员。 2、由于2013年申请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所以请广大教师提前联系国外高校并获得邀请函。 3、原则上申报了当年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未能成功入选者才有资格申报下半年9月份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即国家1:1配套)。 4、特别提示: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方式)”,2013年我校拟派20人,选拔日期为2013年9月初,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受理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9月30日。此项目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的正式邀请信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请申请该项目的青年教师提前进行语言培训或参加有关考试,并同时进行对外联系,以便在申报前获得外语合格证明和邀请信。 二、工作安排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者填写“东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各单位填写“东华大学公派出国学院汇总表”、“东华大学公派出国推荐表”。 (1)东华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个人填写) (2)东华大学公派出国学院汇总表(学院填写) (3)东华大学公派出国推荐表(学院填写) 以上表格(电子版、书面)请学院统一于2013年2月26日之前交人事处师资科。 注:以上推荐表中“单位推荐意见” 一栏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将作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网上申请:所有获得单位推荐的申请者务必于3月1日-3月1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网”的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注:受理机构请选择“上海市教委”,仔细认真填写申请表中的各项,在确保无误后应尽快提交。在确认收到受理机构——上海市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办公室朱海雯老师确认“已受理”后,打印申请表,并于2013年3月11-3月20日将打印的网上申请表及其它书面材材料一式二份(详见附件)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松江校区行政楼357室),由人事处将我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统一交至上海市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办公室。
上海市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办公室 朱海雯,电话:62523142 人事处师资科 王立新,电话:67792346
人事处 2012年12月25日
附件: 3、“201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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