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
发布人:刁婧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2721 |
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启动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各学院(部)于2017年6月23日前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2017年学院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2017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及《2017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名册》,申请学科按照《2017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附件2)填写。 2.拍摄数码照片(免费) 学校无集体拍照时间,请申请人按照《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附件1)中的拍照时间及注意事项自行前往,注意9月15日以后无拍照服务。 3.网上申请 申请人于9月1日—9月10日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进行网上申请。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打印网上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格检查表》并完成相关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4.体检 体检时间为2017年9月5日—10月31日(不含双休日,各医院具体时间安排以打印完成的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为准),申请人按照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去指定医院体检。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各学院(部)成立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小组于9月11日—10月13日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填写《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 6.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向各学院(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各学院(部)汇总后于10月16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二、递交材料内容(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递交情况表; 2.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承诺书必须有本人签字;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单位填写人为学院(部)总支书记,并盖总支章; 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请将原件粘贴在A4纸上; 5.身份证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副教授、教授、博士只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居住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仅需提供毕业证书,博士需要提供学位和学历证书; 8.学历、学位认证: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其中持2000年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证书申请,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三门专业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10.教学任务书(时间必须包含2017学年); 11.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教案设计(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12.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测试评价表(副教授、教授、博士免); 13.副教授、教授聘用材料; 14.聘用合同复印件; 15.2017年公积金缴纳清单。 以上所需填写表格及样张请到人事处主页—文档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栏目(http://web.dhu.edu.cn/rschu/jszgrd/list.htm)里面下载! 《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2017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及《各类学历认证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刁婧、于耀东、孟繁玲 电话:67792346 邮箱:szk@dhu.edu.cn 地点:松江校区行政楼357室 附件1:2017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