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公告
2018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发布人:刁婧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3415

根据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通知,现启动我校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学院(部、中心)组织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进行申请,工作程序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629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部、中心)提出申请,学院(部、中心)汇总后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2018年学院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汇总表》、《2018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案》和《2018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名册》电子版及纸质版。申请学科按照《2018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填写(必须写到第三级),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校集体户籍的教师,开具流程见《2018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

三、拍摄数码照片(免费)

    828-8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地址:延安西路900号一楼会议室;97-9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地址:欧阳路502号二号楼二楼。申请人按照附件1中的注意事项自行前往拍照。

四、网上申请

91日—910日,申请人登陆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进行网上申请。正式提交“教师资格网上信息登记表”后,打印网上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体格检查表》并完成相关纸质申请材料的准备工作。

五、体检

910日—1031日(不含双休日),申请人按照体检表上的预约时间去指定医院体检。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910—1012,各学院(部、中心)组织专家对硕士及以下学位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辅导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016日前,申请人向各学院(部、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各学院(部、中心)汇总后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纸质申请材料中需填写表格及参考样张可至人事处主页—文档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栏目(http://web.dhu.edu.cn/rschu/jszgrd/list.htm)下载。

联系人:刁老师,孟老师

电  话:67792346

邮  箱:szk@dhu.edu.cn

地  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57


附件12018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

22018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

3:递交纸质材料清单

人事处师资科

2018622


附件1:2018年东华大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docx

附件2:2018年高校申报学科目录.xlsx

附件3:递交纸质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