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上海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沪人社专〔2020〕379号)和《东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东华人〔2019〕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博士后日常管理,学校现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目前在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和在职博士后人员(不包含与企业国家级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人员)。
二、考核程序
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附件1),合作导师填写意见,合作导师所在学院(中心)年度考核小组填写考核意见,考核结果报博管办备案。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综合素质较高,工作刻苦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良好,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等。
不合格:达不到上述合格条件视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使用
博士后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年终绩效奖励发放和日常管理的重要依据。
1.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一次性享受基本工资和绩效总额的30%年终绩效奖励。
2. 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予退站。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 考核结束,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19日前,统一将《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纸质版交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57室)。
2. 对于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人员,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到相关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离校相关手续。
3. 对于已经完成博士后流动站出站考核答辩未办理出站离校手续的博士后,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博士后人员尽快办理博士后出站离校手续。
4. 对于在站时间已超过6年博士后研究人员,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博士后人员办理退站离校手续。
联系人:于老师、刁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2346
附件1、东华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表.doc
人事处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