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华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出国留学选派通知 |
发布人:刁婧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10 |
各学院、部、中心: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出国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条件 1.原则上须来我校工作满两年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学院重点工作。 2.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年龄≤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3.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年龄≤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年龄≤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5.网上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访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2)。 二、申报流程 1.2023年3月24日前个人申请、部门推荐 申请人填写《东华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报表》(附件5)提交所在学院(部门)。各学院(部门)根据提交的材料及《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做好审核推荐、填写《东华大学公派出国部门汇总表》(附件6),申报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szk@dhu.edu.cn(申报表电子版包含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部门)党组织做好申报人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表》,最新版的下载地址如下:https://web.dhu.edu.cn/rschu/xzzq/list.htm。 2.2023年4月10日-22日个人网报 申请人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受理机构请选择“东华大学”。 3.2023年4月25日前提交网报材料 申请人网上填报核查无误后提交,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签字,连同上传的所有材料一套交学院(部门)。学院(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温馨提醒: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1:1配套)公派出国项目(9月份申报)原则上推荐副高级及以下职称且未曾享受过公派出国教师申报。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附件1: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pdf 附件2: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3: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pdf 附件4: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人事处 师资科 2023年2月16日 联 系 人:刁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2346 电子邮箱:szk@dh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行政楼35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