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于耀东 发布时间:2024-01-19 浏览次数:10 |
各单位、流动站及有关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附件1)精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将开展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等项目。为做好我校2024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4年拟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 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元。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 1.第75批面上资助 申请人于2024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交科研成果材料。 (1)科研成果材料要求。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第17批特别资助 申请人于2024年3月1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别资助申请书》,提交科研成果材料,科研成果填报。 (1)《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 信息系统”生成。其中,“一、个人信息” 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 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 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二)博士后合作导师初审 博士后合作导师于2024年3月18日前对博士后的申请书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三)学校审查并报送 申请人根据合作导师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于2024年3月24日前将申请书在线上传提交。2024年3月25日后,学校审查并报送。 三、相关要求 (一)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条件中明确申请人应无科研失信行为。学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与企业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参加工作站设站企业提交申请。 (二)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度重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积极申报。 (三)为提高申请书撰写质量,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中的“评审指标”,并积极与合作导师沟通,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完成申请书。 (四)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要求,第17批特别资助项目推荐人数不超过我校在站博士后人数的二十分之一,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电话:021-67792346 联系人:于老师、刁老师
附件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4年度)》相关内容调整说明.pdf
东华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