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工作通知 |
发布人:安晴晴 发布时间:2025-04-21 浏览次数:10 |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 2025 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教语信司函〔2025〕5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已开始2025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选派推荐工作,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选派对象、留学类别及期限 1.选派对象 本项目主要面向从事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的优秀科研人才。 2.留学类别及期限 留学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和资助期限为 6-12个月(具体以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为准)。国家留学基金负担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签证费。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须来我校工作满两年正式在编在岗教师。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适应能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出国研修期须在有效的工作合同期内。 4.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研究成果和工作表现突出。 5.出国前能获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申请时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证明,并于出国 前达标。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请附上表格中涉及的科研和工作业绩支撑材料)及《东华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及时提交所在部门。 2.申请人所在部门根据提交材料及选派要求,对申请人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行、工作业绩、学术能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做好审核推荐(需填写附件3中的学院推荐意见,附件2中的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无需填写),推荐意见由学院(部、中心)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学院(部、中心)党组织做好申报人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要求填写、提交《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表》,最新版下载地址如下:https://web.dhu.edu.cn/rschu/xzzq/list.htm。 3.学院(部、中心)于2025年5月13日前将《2025年语言文字应用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留学人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附上表格中涉及的科研和工作业绩支撑材料)、《东华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及《东华大学教职工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评价表》纸质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57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 szk@dhu.edu.cn。
联系人:安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2346
人事处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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